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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末考试政策

所有综合期末考试将在预定的期末考试期间进行, 根据公布的综合考试时间表. 课程表如有变动,须于上课最后一周前呈报系主任及系主任, 并得到了注册和记录办公室的批准.

在最后一周的课程中,学生不应因参加或准备小时或单元考试而被免除其他课程.

院系政策将决定哪些课程有期末考试, 哪些课程的期末考试由老师决定, 在哪些课程中期末考试是不必要的. 课程资料表, 在每门课程开始时提供给学生, 清楚列明所有评估程序,包括考试类型. 的 期末考试时间表 能在学期中拿到吗.

未参加期末考试

错过期末考试的学生需要在两个工作日内与教授联系,讨论补考的资格. 如果学生对讨论的结果不满意, 他/她必须在与导师会面后的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学生服务副校长. 如果不这样做,考试成绩将为“F”.

届时,学生将通知学生服务副校长, 他/她将被安排见面讨论缺席的问题.

呈现是学生的责任, 在预约的时候, 有确凿证据证明缺席是合法的.

过程

1. 学生服务副校长办公室将评估学生的借口,并通知学生和教授补考的资格.

2. 如果学生缺席预定的期末考试被认为是合法的, 学生服务副校长办公室将通知教授和学生. 副总统办公室, 教授和学生将共同确定一个双方同意的补考时间.

3. 如果学生缺席预定的期末考试被认为是不合法的, 副校长办公室将通知教授和学生. 教授将在学生的期末考试记录中输入“F”的分数.

学生如果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,可以直接向学生服务副校长提出申诉, 谁来做最后的决定.